100年度計畫成果報告表
教務處~(1001)高高屏教師增能研習會-第二場
著作權法所保護的客體是『著作』,而受保護的『著作』還須符合以下四個要件: 1.必須是人類精神智慧的成果 例如翻譯軟體所翻譯之成果,屬於人工智慧,不受著作權法保護。 2.必須經由表達而形諸於外 著作權法只保護具體的表達,不保護抽象的思想或概念。 3.必須獨立創作且具有創作性 著作需由著作人自行完成,不得抄襲或複製。 4.必須屬於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 此要件相對於實用性,技術性之創新不受著作權法保護,但可透過專利法 (patent law)加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