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度計畫成果報告表

高階水下文化資產專業學程
依據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第十二條「主管機關應推廣各級學校水下文化資產保存之教育…」之規定與精神,辦理推廣教育之活動或研習。 本所已於104年12月2日(三)辦理水下文化資產系列演講,講題為「問世間水下文化資產為何物」,由本所胡念祖教授兼所長擔任講者,概述水下文化資產及其相關國內與國際法規範之基礎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