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階國際漁業管理專業學程 |
國立中山大學107年度高教深耕教學創新計畫結案報告
學程名稱: 高階國際漁業管理專業學程
(一) 具體措施、創新作法及自我檢討評估與改善機制
為了持續發展我國海洋漁業,因應國際社會在國際漁業與生物多樣性保育的規範,並維護我國家利益,本學程甫於107學年度設立,聚焦於培育具國際漁業管理學術與實務能力之學子,使其具有操作國際漁業管理實務或在區域漁業管理組織(Regional Fisheries Management Organizations, RFMOs)出任國際公務人員之能力。
本學程有效地利用本校海洋事務研究所及跨院系所(社科院政治所、海科院海科系與海資系)現有的教學與研究資源,整合現行之師資與課程科目,在本校學程的架構與規範下,規劃設置碩士階層之整合「專業學程」。除了藉教學以整合、聚焦並強化本校在國際漁業管理領域的基礎與應用的教研實力與地位外,亦將發展與國際連結的教學模式,協助政府培養亟需之國際漁業管理專業人才,具有「國際對話與區域合作」及「海洋法政人才培育」兩大面向的目的。
修讀對象為本校在學之大學部高年級(大三、大四)學生及碩、博班學生。修讀對象以本校學生為主,並可依「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第八條規定,容納至多五位具大學學歷之「隨班附讀」的社會或在職人士。
本學程於107學年度上學期開始執行,共開五門課程(國際法、國際漁業法、海洋生物多樣性與保育、國際關係及國際政治經濟學),除課程之學術訓練外,本學期並邀請政府與非政府專家就「國際漁業管理」議題進行專題講演,聚焦於「歐盟黃牌」及「剝削漁工」等涉及國際視聽之事件,使修課學生或其他有興趣之校、內外人士,從學理到實務面,有更深刻的理解。
A、具體措施與創新作法
建議依高教深耕五大目標「海洋教研守望、社會議題關懷、南方文化創造、產業經濟推動、地方治理協力」結合之成果等。
我國自2015年10月起被歐盟列為打擊「非法、未報告、不受規範(Illegal, Unreported, Unregulated, IUU)漁捕」不合作第三國的警告(黃牌)名單,為此,行政院不僅設置跨部會的「打擊非法、未報告及不受規範漁業專案小組」,核定5年期「強化國際合作打擊非法漁業計畫」及通過漁業三法(遠洋漁業條例、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管理條例及漁業法修正案)等相關措施。[1]此一事件凸顯我國漁政機關在國際漁業管理上的問題,並讓本校海洋事務研究所相信,培育國際漁業管理專才是有其必要的。為此,本學程之規劃特別注重學理與實務兩面向的整合,以提供學生特別的學習經驗。
在學理上,從核心課程到選修課程,提供國際漁業管理專業學術訓練,藉各種不同課程,給予學生在海洋法政與生態保育的相關觀念及知識的建立。在實務上,除課程中實務案例之講授外,本學程於107學年度上期舉辦兩場次與國際漁業管理議題相關的專題演講,廣招對漁業管理有興趣的校、內外人士報名及參與。首場於民國107年10月3日由綠色和平組織資深全球海洋保育專案主任高于棻以「從環境NGO的角度檢視國際漁業管理現況」為題進行演講,第二次場次於民國107年12月19日由農委會漁業署遠洋漁業組蔡天享簡任技正以「台灣海洋漁業的挑戰:區域漁業管理組織、漁工人權、歐盟黃牌」為題進行演講,聽眾主要為海洋科學院、社會科學院及管理學院學生。再者,本學程中特別開設「國際漁業管理實習」,鼓勵成績優異之學員赴國外國際漁業管理組織或與海洋漁業相關之國內、外非政府組織實習兩個月,以開拓專業視野,培養國際漁業實務管理能力。
從學理到實務課題之安排,都呼應我國高教深耕在海洋教研、產業經濟推動等層面的智識建立與提升。
B、自我檢討評估與改善機制
107學年度上學期開設之課程包含「國際法」、「國際漁業法」、「海洋生物多樣性與保育(一)」、「國際關係」、「國際政治經濟學」等共五門課程。(課程大綱請參見附件一)
其中各課程修習人數分別為:國際法12人(海事所8人、政治所4人)、國際漁業法7人(海事所5人、隨班附讀2人)、海洋生物多樣性與保育(一)4人(海資所3人、隨班附讀1人)、國際關係17人、國際政治經濟學7人。
在課程學習成效方面,以國際法課程為例,教師除依照傳統的講授方式教學外,也採取由學生導讀課本內容的方式進行授課。每位學生會先行閱讀指定的課本內容,接著於課堂上以自行製作的投影片與講義引導其他同學了解該章節的重點,最終再由教授摘要補充,翻轉單獨由教師口述的授課方式。此作法令學生具備彙整相關資料、表達學術理念與溝通協調的能力,也讓學生有除了紙筆考試外,不同形式的學習成效評估方式。本課程之特色在於授課教師係以「美洲熱帶鮪魚委員會安地瓜公約」的制約過程及該公約逐條釋義為核心,講述一個區域漁業管理組織設立協定的修(制)約過程與產出,進一步引導學生挑選自身有興趣的國際公約談判過程進行研究,使學生在修完國際法課程後,不僅有課本中的理論知識,也具備檢視國際公約的實務能力。(相關佐證資料請參見附件二)
本學程尚在起步階段,但在107學年度上學期已有2位校外人士修讀,且此二人士均為中央與地方政府涉及海洋及漁業事務之官員,可見本學程確實有其吸引力。若以屬於本學程課程的修課人數觀之,應至少有20位的潛在修讀學生(國際法12人、國際漁業法7人、海洋生物多樣性與保育4人、國際關係17人、國際政治經濟學7人)。故,在下半學年度,擬持續之作為包括:
綠色和平組織資深全球海洋保育專案主任高于棻以「從環境NGO的角度檢視國際漁業管理現況」為題進行演講 |
農委會漁業署遠洋漁業組蔡天享簡任技正以「台灣海洋漁業的挑戰:區域漁業管理組織、漁工人權、歐盟黃牌」為題進行演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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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亮點特色
我國囿於國家身分(Statehood),正式加入政府間國際組織有極大的困難度,但自公元2000年起,我國卻以「漁捕實體」(Fishing Entities)的法律身分,經由制約或修約的途徑,正式加入成為多個區域漁業管理組織之會員,除了開創了國際(條約)法的實踐模式外,亦實質地擴大了我國的國際空間,及保障了我國遠洋漁業的利益。再者,自2015年起,歐盟以黃牌對我國的漁業管理提出警告,加上環保團體近年多次揭露我國業者剝削漁工、刺殺海豚、非法取鰭的案例,成為近年台灣在國際漁業領域遭遇到的核心問題。
為擴大本學程之知名度,吸引更多學生或社會人士修讀本學程之興趣,及結合學理與實務,本學程在107學年度上學期開始辦理系列講演,首先邀請到綠色和平組織資深全球海洋保育專案主任高于棻以「從環境NGO的角度檢視國際漁業管理現況」為題進行演講。第二場次邀請農委會漁業署遠洋漁業組簡任技正蔡天享由政府主管機關的角度,以「台灣海洋漁業的挑戰:區域漁業管理組織、漁工人權、歐盟黃牌」為題,檢視台灣國際漁業所面臨的問題。本學程期望藉由此一系列講演傳遞政府內、外專業人士的實務經驗,讓聽眾增加修讀本學程的動機,並對本學程的目標、自身未來發展的機遇、國家在國際漁業上實力的展現皆能有所體認。
在本學程的課程安排中,特別鼓勵優秀的修課學生於暑假期間至國外區域漁業管理組織或與海洋漁業相關的國內、外國際非政府組織實習。每年的申請時間為三月至四月,盼能藉由實習的機會,讓修課學生更實際地認識國際漁業,並成為國家或政府所需要的人才。
附件一
「高階國際漁業管理專業學程」課程大綱
中文名稱 |
國際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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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稱 |
INTERNATIONAL LA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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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類別 |
講授類 |
核心/選修 |
核心 |
系所 |
海洋事務研究所 |
授課教師 |
胡念祖 |
學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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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大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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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IATTC Antigua公約之發展與內容 二、國際法之主體:國家與政府 三、國際法之淵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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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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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課程旨在就國際公法之大要內容給予碩士班研究生基礎之訓練,使其能從事更進一步之鑽研或延伸至其他國際公法特殊主題領域(譬如海洋法、太空法、環境法、經貿法、人權法等)之研究。 二、本課程在政治所為選修科目,但在海洋事務研究所及海事所開設之「高階水下文化資產專業學程」及「高階國際漁業管理專業學程」中則為核心/必選/必修之科目,其目的在使學生獲得迅速掌握、理解國際公約、協定等文件之實務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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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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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課程不同於一般大專院校國際法課程之傳統教學進度,由國際法之概念、國際法之淵源、國際法與國內法之關係、條約、國際法之主體等主題一路講下來,而未能觸及國際法領域中鮮活的條約談判、制定與條約實際內涵。故本課程在國際法的總體內涵中將僅仔細教授「國際法的主體」與「國際法的淵源」兩議題,在此之前,本課程將以美洲熱帶鮪魚委員會(Inter-American Tropical Tuna Commission, IATTC)設立公約之新修正版本(又稱為安地瓜公約Antigua Convention)的內容與談判內幕為講授主題,並由此帶出條約、硬法、軟法、國際法主體、國際法淵源等主題,讓學生產生較佳之臨場感及實務感,而不再會覺得國際法與吾人生活經驗與理解是如此的遙遠。 二、本學期中,任課教授或有出國或辦理國際會議之需要而必須調整上課時間,請大家諒解,並期以合議方式協調補課時間與場地,請大家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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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分方式﹝評分標準及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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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平時成績(出席):10% 2.期末報告計畫書:10% 3.期中考:20% 4.期末報告(口頭 ):30% 5.期末報告(書面):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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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書/教科書/閱讀文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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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ntigua Convention 及前後相關決議文(必備)。可見於IATTC官方網站。 2. Peter Malanczuk, 1997, Akehurst's Modern Introduction to International Law (London: Routledge, Taylor & Francis Books Ltd, 7th revised ed.)中的相關兩章(必備)。 3. 1969年維也納條約法公約。本公約全文可見於//untreaty.un.org/ilc/texts/instruments/english/conventions/1_1_1969.pdf。中華民國曾簽署,但未及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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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週課程內容及預計進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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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次 授課內容及主題 1 課程簡介、IATTC Antigua公約之發展與內容(一) 2 IATTC Antigua公約之發展與內容(二) 3 IATTC Antigua公約之發展與內容(三) 4 IATTC Antigua公約之發展與內容(四) 5 IATTC Antigua公約之發展與內容(五) 6 IATTC Antigua公約之發展與內容(六) 7 國際法之主體:國家與政府(一) 8 國際法之主體:國家與政府(二) 9 期中考週 10 國際法之主體:國家與政府(三) 11 國際法之主體:國家與政府(四) 12 國際法之淵源(一) 13 國際法之淵源(二) 14 國際法之淵源(三) 15 國際法之淵源(四) 16 期末口頭報告與評論(一) 17 期末口頭報告與評論(二) 18 期末口頭報告與評論(二) |
中文名稱 |
國際漁業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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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稱 |
INTERNATIONAL FISHERIES LA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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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類別 |
講授類 |
核心/選修 |
選修 |
系所 |
海洋事務研究所 |
授課教師 |
高世明 |
學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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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大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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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漁業法律體制自二次大戰後迄今,已有長足之演進。本課程係針對國際間涉及漁業之文件(包括具法律約束力之硬法及不具法律約束力之軟法)進行介紹,並瞭解其間之變化。前者包括1958年日內瓦公海生物資源漁捕與養護公約、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1993聯合國糧農組織(FAO)公海遵守協定、1995年聯合國魚群協定及2009年FAO港口國措施等;後者包括1992年21世紀議程第17章、1995年FAO責任漁業行為規約及其四個國際行動計畫等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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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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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課程之主旨在於使學生瞭解國際漁業法之演進與重要規範,包括全球性國際漁業法律文件及區域漁業管理組織之設立公約與其所通過之建決議案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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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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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課程以講授為主,討論為輔,希望學生能主動從國際漁業法的角度來思考國際漁業議題,十分鼓勵上課中發言。 2. 不定時在每次上課前會針對前一次上課的內容進行小考,請修課同學妥為準備。 3. 本學期中,任課教授或有出國或辦理國際會議之需要而必須調整上課時間,請大家諒解,並期以合議方式協調補課時間與場地,請大家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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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分方式﹝評分標準及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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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平時成績:20% 2.期中考試:30% 3.期末上台報告:20% 4.期末報告: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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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書/教科書/閱讀文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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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Hey, Ellen ed. 1999. Developments in International Fisheries Law. The Hague, the Netherland: Kluwer Law International. 2. 國際漁業法律相關之條約、公約、協定、建決議案等。 3. 其他(課程中涉及之其他課題將以發放隨堂或課前講義或指定讀物之方式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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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週課程內容及預計進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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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次 授課內容及主題 1 課程簡介、研讀方法 2 國際(海洋)法之發展歷史 3 1958年日內瓦公海生物資源漁捕與養護公約 4 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涉及漁業之部分) 5 國慶紀念日(放假一天) 6 1992年21世紀議程第17章 7 1993年聯合國糧農組織(FAO)公海遵守協定 8 1995年聯合國魚群協定(一) 9 期中考試 10 1995年聯合國魚群協定(二) 11 1995年FAO責任漁業行為規約 12 FAO漁捕能力國際行動計畫 13 FAO鯊魚國際行動計畫 14 FAO海鳥國際行動計畫 15 FAO IUU漁捕行為國際行動計畫 16 FAO港口國措施協定 17 學生上台報告 18 期末考試 |
中文名稱 |
海洋生物多樣性與保育(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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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稱 |
MARINE BIODIVERSITY AND CONSERVATION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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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類別 |
講授類 |
核心/選修 |
選修 |
系所 |
海洋生物科技暨 |
授課教師 |
劉商隱 |
學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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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大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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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有生物多樣性研究以來,海洋生態系的研究一直明顯落後於陸域生態系,雖然其所佔面積是地球的百分之七十,但也因為不易研究,因此許多基本的調查皆闕如,本門課主主要將強調生物多樣性在海洋生態系中的所扮演的角色、影響因子、如何量化並了解政策對管理生物多樣性的重要性。藉由文獻導讀與討論使修課學生除了瞭解海洋生物多樣性之外,還能進一步了解生物多樣性背後的意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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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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藉由文獻導讀與討論使修課學生除了瞭解海洋生物多樣性之外,還能進一步了解生物多樣性背後的意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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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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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課堂討論、上台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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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分方式﹝評分標準及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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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討論表現:40% 2.報告表現:40% 3.出席率:10% 4.平時成績: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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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書/教科書/閱讀文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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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ilippe Goulletquer, Philippe Gros Gilles Boeuf, Jacques Weber, Biodiversity in the Marine Environment, Springer Cham Heidelberg New York Dordrecht London, 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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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週課程內容及預計進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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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次 授課內容及主題 1 introduction 2 The Importance of Marine Biodiversity 3 discussion 4 The Impacts of Human Activities on Marine Biodiversity 5 Holiday 6 discussion 7 Status and Trends 8 discussion 9 Conceptualizing Biodiversity 10 discussion 11 Measuring Biodiversity 12 discussion 13 invited talk 14 Visiting local NPO/NGO 15 Drivers of Changes in Biodiversity and its Uses 16 discussion 17 Integrated Scenarios and Policies 18 discussion |
中文名稱 |
國際關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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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稱 |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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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類別 |
講授類 |
核心/選修 |
選修 |
系所 |
政治學研究所 |
授課教師 |
陳宗巖 |
學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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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大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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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課程大綱簡介請參見下方「每週課程內容及預計進度」。 2. 詳細電子檔課程大綱將於上課第一週發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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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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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介紹國際關係相關概念與研究議題。 2. 理解國際關係相關問題,並進行有效分析之能力。 3. 具有閱讀專業研究論文之能力。 4. 將所學應用於解決現實世界之問題。 5. 找尋感興趣的學位論文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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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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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分方式﹝評分標準及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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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課堂參與:20% 2.短篇報告*3:30% 3.期末報告第一次提出:25% 4.期末報告: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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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書/教科書/閱讀文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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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hua S. Goldstein、Jon C. Pevehouse著 / 歐信宏、胡祖慶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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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週課程內容及預計進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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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次 授課內容及主題 1 課程介紹 2 國際關係理論(一) 3 中秋節(放假) 4 國際關係理論(二) 5 理論、研究設計與驗證 6 國際衝突 7 課堂演講(TBD) 8 衝突與國內政治 9 國際組織 10 國際貿易 11 對外投資 12 國際金融組織 13 期末報告第一次提出 14 國際貨幣體系 15 全球能源政經 16 全球環境問題 17 彈性(放假) 18 課程總結、期末報告繳交 |
中文名稱 |
國際政治經濟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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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稱 |
INTERNATIONAL POLITICAL ECONOM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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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類別 |
講授類 |
核心/選修 |
選修 |
系所 |
政治學研究所 |
授課教師 |
曾怡仁 |
學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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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大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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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課程主要探討國際政治經濟學(IPE)研究的方法論問題及介紹一些主流與非主流的代表性理論,前者包括國際政治經濟學的定義,研究範圍,分析架構及學科定位等等;後者則將介紹複合依賴理論,霸權穩定理論,國際制度理論,依賴理論,世界體系理論,新葛蘭西學派,歷史社會學派以及國際政治的經濟分析(包括集體行動與社會聯盟理論)等.最後,本課程將針對國政經的一些議題,包括區域整合,美國新帝國主義,性別,環保以及全球化與主權關係等進行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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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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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課程主要目標是讓學習者了解國際政治經濟學這門新學科的起源,發展,和趨向.特別強調方法學的研究,因其為認識這一門學科的基礎.此外,將介紹一些代表性理論以及討論現今熱門的國際政治經濟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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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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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講授 2. 課堂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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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分方式﹝評分標準及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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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席及摘要報告:30% 2.期中讀書心得寫作:20% 3.期末報告: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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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書/教科書/閱讀文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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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週課程內容及預計進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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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次 授課內容及主題 1 課程介紹 2 國際政治經濟學的起源與發展 3 國際政治經濟學的理論與學派 4 國慶日放假 5 霸權穩定論及其批判 6 功能主義,新功能主義,跨國主義與複合互賴理論 7 新自由制度主義 8 第二意象翻轉,社會聯盟理論與開放經濟政治學 9 期中考(繳交期中報告) 10 期中考(繳交期中報告)古典馬克思主義國際關係理論 11 依附論及依附發展論 12 世界體系論 13 新葛蘭西主義 14 歷史社會學國關/國政經理論 15 女性主義與環境主義國際政治經濟學 16 霸權,帝國與新帝國主義 17 區域主義與全球化 18 期末考(繳交期末報告) |
附件二
「高階國際漁業管理專業學程」
國際法課程學生學習成效
陳俞杏 ─ 以場域建置角度檢視「斯德哥爾摩公約」制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