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計畫緣起:教育部為提升大專校院數位學習課程的品質,激勵師生參與數位學習的意願,於民國95年4月開始辦理大專校院數位學習教材及課程認證作業;此外,為提供在職人士及回流教育數位學習進修管道,促使終身學習社會的實現,並增進社會大眾對數位學習的認同,教育部於同年5月開始試辦開放大專校院數位學習碩士在職專班認證。
二、申請資格:
1.數位學習教材認證
(1)申請之單位必須是國內公立或經本部立案之私立大專院校。
(2)必須是經申請學校課程委員會或教務會議通過之學分課程所採用之教材。
(3)必須是獨立、完整之網路教材,不得混合搭配教科書、錄影音帶、光碟、或其它連結之網外資源。
(4)申請者須簽署著作權聲明,聲明送審之教材為申請者之原始創作並適當引用著作,絕無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權利之情事,並自負法律責任。
2.數位學習課程認證
(1) 申請之單位必須是國內公立或經本部立案之私立大專校院。
(2) 課程時數必須二分之ㄧ以上以數位學習方式進行。
(3) 必須是經申請學校課程委員會或教務會議通過,且經本部備查之課程。
(4) 必須是已授課完成之所有科目教學活動內容,包含任課教師實際上課、考核、與學生互動之資料。
(5) 跨校合作開設之課程的各校任課教師得共同申請認證。
(6) 每班之任課科目教師最多只能認證4位,且須實際擔任教學者。
(7) 申請者須簽署著作權聲明,聲明送審之課程,絕無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權利之情事,並自負法律責任。
三、送審方式:申請教師請依照教育部「數位學習教材與課程認證審查及認證申請須知」與附件之「認證指標及評定規準」(下載網址:http://ace.moe.edu.tw/b04_2.php?submenu=sub4)撰寫自我評鑑相關資料後,於每年2月及7月送學校行政窗口彙總後,統一提報教育部數位學習認證專案辦公室審查。
四、校內補助:本校為提供學生多元學習管道,減輕教師授課負擔,自102年度起以卓越教學計畫資源補助教師製作數位教材及課程,並輔導申請數位學習教材與課程之認證。每案補助上限為新台幣20萬元,相關申請資訊,請洽本處教學發展中心李宗唐先生(電子郵件:zackli@mail.nsysu.edu.tw;分機:2161)。
五、業務承辦人: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李宗唐先生,分機21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