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學 教發中心

教師傳習 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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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

  本校雖為研究型大學之一,但仍相當重視教師在教學方面的表現,因此本校在經過試行一年之教師傳習活動後,現已建立教師傳習制度實施辦法讓本傳習活動更臻完善。此制度一方面可確保學生之受教權,一方面亦可幫助本校教師改善教學能力,以提昇其教學表現。

目標

  本校為協助教師順利進行教學、研究、服務等工作,特訂定此制度由各院推薦「傳授者」(mentor)並受理同儕教師申請為「學習者」(mentee),共同組成傳習團隊,帶領本校新進教師及其他有意願加入傳習團隊之教師,藉由傳習制度來分享教學研究經驗,以鼓勵資深教師的經驗傳承及提昇新進教師之教學研究成效。

實施對象

  1. 新進教師為優先
  2. 本校其他有意願加入傳習團隊之教師

活動內容

  傳習活動依傳授者與學習者之需求自行訂定,建議每學期至少進行四次傳習活動,活動內容可包括個別面談、座談會、講座、教學觀摩、校外參訪、定期交流等。

  傳習活動進行時,由傳授者填寫活動紀錄表,並於年度傳習活動期間結束後一個月內,由各學院彙整紀錄表送交教務處教發中心存查。教務處教發中心得於學期末辦理傳習活動討論會,以增進傳習團隊所有成員之聯誼交流與經驗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