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策略與具體作法 | 執行現況 | 預期效益 | 負責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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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推動人文藝術課程及活動
1. 辦理人文藝術展演活動 (1) 每季藝術季規劃不同藝 術文化面向專題。 (2) 邀請知名創作者與學者 參與跨領域對談講座。 (3) 場地媒合,提供新銳創 作者露出機會。 (4) 承擔中介角色,媒合藝 術團體、社區與校內外 資源。 (5) 提供本校各院學生藝文 實作舞台空間。 (6) 邀約知名藝術創作者, 辦理工作坊,提供學生 藝術領域深度學習。 (7) 尋求南台灣在地表演藝 術團隊駐館,推動駐館 藝術家。 (8) 推動山海藝文活動。 (9) 藝文展演服務志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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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文中心 |
2. 推動駐校樂團
(1) 辦理藝文推廣活動 (2) 培育藝文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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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洛克獨奏家樂團 |
3. 推動學生社團之藝文實作
表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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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
4. 規劃深化人文藝術課程及
相關展演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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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教資組)、 通識中心 |
(二) 推動人文關懷課程及活動
1. 規劃基礎服務及專業服務 學習課程及活動 |
(2) 「服務學習課程(二)」:校外社區服務 (3) 「專業服務學習(三)」:專業服務課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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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識中心 |
2. 推動學生社團之社會關懷
服務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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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